1.電網費應按進入電網的每千瓦時數進行計量收取
2.儲能可按需求儲存和釋放電力,不應加收稅費、附加費、許可證等費用
3.同時提供多種服務供給對系統有利,應該允許。
4.應允許家庭安裝和連接太陽能和儲能系統,有自行發(fā)電并存儲的權利/電網連接的權利:不應有任何負擔。
5.最大程度資產貨幣化,將技術應用于所有重視快速準確。
6.倡導公平的消費者計量成本,消費者無法承擔來自DSO和TSO的計量或計費服務的不合理成本。
7.儲能應被視為傳統電網擴張的可替代方案。
儲能優(yōu)化太陽能供給
儲能穩(wěn)定太陽能輸出
儲能穩(wěn)定太陽能輸出
儲能減少電網成本
儲能提供輔助服務
太陽能和儲能提供更多穩(wěn)定的能源價格
太陽能和儲能積極地為為消費者和企業(yè)提供能源轉型支持并控制能源賬單
雖然太陽能覆蓋了今天歐洲電力需求的約5%,但其貢獻可能很容易到2030年增加到15%,每年新裝光伏容量只需20吉瓦左右。與太陽能部署相關的一個主要趨勢是與電池儲能的共存。儲能增加靈活性并允許增加太陽能PV的系統集成。共存的儲能技術可以幫助實現這一目標并超越,因為它不僅提供了靈活性,還帶來了經濟優(yōu)勢,可以創(chuàng)造就業(yè)機會并有助于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