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加速推動湖庫水域型太陽能。(劉朱松攝)
另邀集各水庫及滯洪池管理單位研商確認開發(fā)標的,預估107年6月可推動完成75MW(百萬瓦)裝置容量,朝綠能低碳邁進。
水利署也表示,嘉義縣新塭滯洪池,及云林縣海豐支線滯洪池水域型太陽光電發(fā)電設施,已分別由嘉義及云林縣政府上網公告招商中,新塭滯洪池裝置容量預估可達25MW,如完成將成為國內最大水域太陽能發(fā)電設施,歡迎有興趣的專業(yè)廠商共同參與,與政府共同齊力開發(fā)天然綠色能源。
水利署指出,水域型太陽光電發(fā)電設施技術日益成熟,經參考鄰近的日本、大陸、韓國及印度等,均已推動多年,尤其,日本千葉縣市原市山倉水庫的水域型浮力式太陽能發(fā)電系統裝置容量達13.4MW,覆蓋面積約18公頃,占滿水的水域面積約30%,是目前日本最大的水域型太陽能。
在水域以適當覆蓋面積施設太陽能板,具有降低水域水體溫度及抑制藻類滋生,使水質穩(wěn)定及蒸發(fā)散量降低的正面效益。
水利署指出,經盤點國內水庫與滯洪池,在不妨礙水質、防洪、安全等條件下,計有39案具開發(fā)水域型太陽能潛能,截至106年12月含完工、施工或上網招商設置容量共約113MW。例如,阿公店水庫,106年6月完成裝置容量2.32MW併聯發(fā)電,可提供至少700戶家庭用電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