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復興開發(fā)銀行(EBRD)和清潔技術基金為該項目提供了額外的公共資金,約3000萬美元。除太陽能發(fā)電廠外,該項目還包括建設變電站和電網連接基礎設施。1
該項目標志著亞行在哈薩克斯坦首次融資太陽能。合作伙伴歐洲復興開發(fā)銀行已經為該國的幾個項目提供了資金,其中包括1月份連接的100兆瓦SES Saran太陽能項目。中國的東方日升公司已經在哈薩克斯坦東部完成了一個40兆瓦的項目,這是第一個投資該國太陽能發(fā)展的私營企業(yè)。
根據巴黎氣候協(xié)議,哈薩克斯坦承諾到2030年將碳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15%。哈薩克斯坦還計劃到2050年將可再生能源產生一半的能源。哈薩克斯坦在10月份舉行了一次太陽能招標,分配了4個光伏項目,總容量170兆瓦。
“哈薩克斯坦的能源部門主要依靠煤炭,該國近80%的電力來自燃煤電廠,這些電力大多已經過時,”亞行私營部門業(yè)務高級投資專家Mohammed Azim Hashimi表示,“亞行此次提供的貸款將幫助哈薩克斯坦實現增加可再生能源份額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