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安徽電力交易中心發(fā)布《安徽電力現(xiàn)貨市場2024年第一次整月結算試運行工作方案》,其中提到,本次結算試運行期間,出清結果執(zhí)行、實際結算。
本次結算試運行時間2024年5月1日-5月31日,其中競價日:4月30日開始,運行日的前一個法定工作日組織日前市場競價(其中周五申報未來3天,請關注五一假期報價安排, 時間詳見附件1)。運行日:5月1日-5月31日,為期31天。
省調公用煤電機組(10萬千瓦及以上)67臺機組以“報量報價”、2022年及以后省調平價新能源場站(已注冊)以“報量報價”(71座,完成AGC控制功能)或“報量不報價”(8座,未完成AGC控制功能)參與、獨立儲能電站11座以“報量報價”或“自調度”(模式二選一,默認自調度,期間不得變更)參與。省調未參與現(xiàn)貨市場的風電與光伏發(fā)電機組、水電、無上網(wǎng)電量自備電廠、熱電機組、燃氣機組、特殊機組等作為電能量市場出清的邊界條件。省外來電作為省內(nèi)電能量市場交易的邊界條件。具備計量條件的48家一級市場化用戶和59家售電公司(所代理市場化用戶均具備計量條件),以“報量不報價”參與,其余1家售電公司(所代理市場化用戶部分不具備計量條件)、電網(wǎng)代理購電用戶“不報量不報價”,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現(xiàn)貨市場結算。其中,“報量不報價”參與的用戶采用日清月結方式;“不報量不報價”的用戶采用月清月結方式。
競價日09:30前,參與市場的燃煤發(fā)電機組通過電力交易平臺進行申報,電能量市場采用最多10段式報價,申報和出清電價包含環(huán)保和超低排放電價,若未按時申報,以缺省報價參與電能量市場出清;“報量報價”新能源場站上報運行日的新能源功率預測曲線(場站若有多期屬于不同法人主體,曲線須按照法人主體分別申報)和電能量價格,若未按時申報,以缺省報價、在調控中心上報的預測曲線參與電能量市場出清,并按各期裝機容量比例拆分;“報量不報價”新能源場站上報運行日的新能源功率預測曲線(場站若有多期屬于不同法人主體,曲線須按照法人主體分別申報),若未按時申報,則以在調控中心上報的預測曲線參與電能量市場出清,并按各期裝機容量比例拆分;獨立儲能電站放電、充電曲線采用最多4段式報價,放電價格須大于充電價格,若未按時申報,以缺省報價參與電能量市場出清;“報量不報價”用戶申報運行日用電曲線,若未按時申報,則以在交易中心的中長期分解曲線參與現(xiàn)貨出清結算。交易平臺對申報數(shù)據(jù)進行初步審核,審核不通過不允許提交。
安徽調頻市場同步調電試運行,調頻單元在競價日9:30前在交易中心平臺申報次日的調頻報價。參加現(xiàn)貨市場的儲能,若現(xiàn)貨市場未中標,具備AGC控制功能的可申請參加調頻市場。